新手保密人员要了解的知识

2025-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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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什么是保密工作

一般而言,保密工作是围绕秘密信息的保护而开展的专门性工作。这里所讲的保密工作,特指机关、单位保护国家秘密的有组织的专门活动。具体来讲,保密工作就是为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按照保密法的规定,有相应的机构和人员进行管理,有统一的制度规范和纪律约束,有一系列的保护措施,在一定时间内将国家秘密控制在一定范围,防止泄露或被非法利用的一切活动。

我国的保密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由各级党委(党组)和党的保密委员会(保密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的领导和决策工作;

二是由各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组织实施的保密监督管理工作;

三是由各级党政军机关和其他涉密单位的保密工作机构组织实施的保密管理工作;

四是由具体业务部门及涉密人员承担的具体国家秘密事项的保密防护工作。

02 借阅涉密载体应遵守哪些保密规范

借阅涉密载体应当遵守下列保密规范:

(1)涉密载体确因工作需要才能借阅,借阅的机关、单位或人员必须符合该项国家秘密知悉范围要求;

(2)本机关、本单位人员借阅涉密载体,须经本机关、本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办理借阅登记手续,阅读完后及时归还并作注销登记;

(3)外机关、外单位人员借阅协作范围以内的涉密载体,要验明借阅人单位介绍信,报经本机关、本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办理借阅登记手续,并标明借阅时间,到期未归还的应及时催还;

(4)借阅涉密载体,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复制、摘录、摘抄。经批准复制、摘录、摘抄的,应履行登记手续,并按照同等密级的涉密载体管理。

03 复制涉密载体应遵守哪些保密规范

复制涉密载体,应当遵守下列保密规范:

(1)绝密级国家秘密载体原则上禁止复制,因工作需要确需复制的,必须经原制发机关、单位或其上级机关批准;

(2)复制秘密级国家秘密载体或者复制制发机关、单位允许复制的机密级国家秘密载体,应当经本机关、本单位的主管领导批准并履行审批手续;

(3)复制国家秘密载体,不得改变其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

(4)复制国家秘密载体,应当履行登记手续;复制件应当加盖复制机关、单位复印戳记,并视同原件管理;

(5)本机关、本单位不具备复制条件的,应当到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审查批准的资质单位复制;

(6)复制过程中形成的中间材料,包括文件、资料的草稿、废稿、废页等,应当妥善保管。不需要保存的,应按规定及时销毁。

04 归档涉密载体应遵守哪些保密规定

需要归档的涉密载体,应当按照国家保密法和档案法相关规定归档。

(1)归档时,应对其密级和保密期限重新进行市查。属于本机关、本单位产生的涉密载体,符合变更密级、保密期限或解密条件的,应当先行按保密法规定的程序变更密级或解密后,再归档保存。不属于本机关、本单位产生的涉密载体,不得擅自变更密级、保密期限或解密,归档时应核对该涉密载体的制发机关、单位有无变更或解密的通知,有通知的执行通知,无通知的按原密级归档;

(2)涉密载体在立卷归档时经过市查仍属于国家秘密的,应当在档案卷宗适当位置做出与卷内涉密载体相同的密级和保密期限标志,卷内有多份涉密载体的按其中最高密级和最长保密期限做出标志;

(3)查阅涉密档案,应当办理批准手续,严格控制接触范围。

05 保密涉密载体有哪些保密要求

保存涉密载体应当遵守下列保密规范:

(1)保存涉密载体应当选择安全保密的场所和部位,并配备必要的保密设备。绝密级涉密载体应当在安全可靠的保密设备中保存,并由专人管理,集中存放涉密载体的部位,还应采取必要的技防、物防等保护措施。不得将涉密载体带回家中存放或在其他非办公场所存放;

(2)工作人员离开办公场所,应当及时将正在使用的涉密载体放回保密设备内;

(3)机关、单位文件管理部门和管理人员每年应对当年所存涉密载体进行清查、核对,发现问题及时向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对借用到期的涉密载体应当及时收回,需要销毁的按照规定程序销毁。对上级机关规定应当清退的涉密载体应及时如数清退,不得自行销毁;

(4)涉密人员和洗密载体管理人品离岗、离职前,应当将所保管的涉密载体全部清退,办理清退、移交手续;

(5)被撤销或合并的涉密机关、单位,应当将涉密载体移交给承担其原职能的机关、单位或上级机关,并履行登记手续。

06 传阅涉密载体有哪些保密要求

涉密载体的传阅,应当遵守下列保密规范:

(1)机关、单位收到涉密载体后,由主管领导根据制发单位确定的知悉范围及工作的实际需要,确定本机关、本单位的知悉范围。知悉范围原则上不得扩大知悉范围以外人员因工作需要确需知悉的,应经本机关、本单位主管领导批准;

(2)对知悉绝密级、机密级国家秘密的人员,应作出文字记载;

(3)办理文件传阅单,阅读文件的人员应当在文件传阅单上签字。阅读人员不得擅自抽出、留存文件,不得随意抄录、摘录文件内容,更不能私自复印;

(4)传阅文件一律采取直传方式,禁止传阅者之间横传。即每一位阅读者只能从经管文件人员那里获取文件,而不能从其他阅读人员那里得到文件;

(5)传阅文件应当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办公场所进行,确需在办公场所以外阅读的,应当遵守有关保密规定;

(6)传达文件应当在规定的知悉范围内进行,凡不准记录、录音和录像的,应当在传达前申明并监督执行。

07 什么是国家秘密的基本范围

国家秘密的基本范围,是指根据国家秘密的含义,对国家秘密产生领域和对象范围的原则界定。保密法第九条将国家秘密的基本范围界定为“涉及国家安全和利益的事项,泄露后可能损害国家在政治、经济、国防、外交等领域的安全和利益的,应当确定为国家秘密”。该范围涵盖7个方面内容:

(1)国家事务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国防建设和武装力量活动中的秘密事项;

(3)外交和外事活动中的秘密事项以及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秘密事项;

(4)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秘密事项;

(5)科学技术中的秘密事项;

(6)维护国家安全活动和追查刑事犯罪中的秘密事项;

(7)经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的其他秘密事项。

08 信息安全保密包括哪几个维度

信息安全保密的维度是由信息产生和存在的维度决定的。常见的信息维度有三种:

(1)物理空间。这个最好理解,就是我们生活的现实世界。人们能听到、看到、接触到、感觉到的重要信息都存在安全保密的要求,比如军事禁区,未经批准不得入内,禁止拍照摄像、放飞无人机等,这些都属于物理空间维度上的安全保密要求。

(2)网络空间。网络中的主体、客体,围绕信息的产生、存储、处理、传输全过程都涉及安全保密要求。

(3)电磁空间,也叫网电空间。随着无线技术的飞速发展,原始信息采集后会以电磁信号的形式存在和传输。因此,电磁空间的安全保密也是一个必须兼顾的维度。

因此,信息安全保密工作必须在物理空间、网络空间和电磁空间三个维度同时开展,才能收到最好的效果

来源:中国保密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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